因體檢、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報經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可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人員(人民警察職位在體能測評合格的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七、錄用審批及試用期、最低服務年限
(一)考試、體檢、考察并經公示合格者,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公務員局辦理錄用手續(xù)。其中,此前已報考其他機關,因未獲錄用通知而參加本次報考的考生,在本次錄用審批手續(xù)辦理前被其他機關錄用為公務員(以招考單位通知的時間為準)的,本人應主動終止參加本次考錄,本次報考單位不予錄用。
被錄用的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逾期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
(二)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招錄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職;試用期間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或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錄用。新錄用的公務員應在試用期內進行初任培訓。
(三)最低服務年限
新錄用的公務員5年內不得調離所工作的單位和借調到上級機關。
八、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考錄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
監(jiān)督電話:0836-2822498(甘孜州紀委派駐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組)。
九、本公告由甘孜州委組織部、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甘孜州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相關事項提示:
1.招考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經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在甘孜人事考試網(www.gzrsks.gov.cn)上公告。
2. 根據《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guī)定,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責令改正、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錄用、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等相應處理。違紀情節(jié)嚴重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向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學校)通報,追究其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請考生網上報名時最好留下兩種聯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在考試特別是資格復審和面試期間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錄機關。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4.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5.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技術咨詢電話:0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