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2010年度以來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招錄的公務員(工作人員)(以招錄年度計算,如2010年招錄的公務員,2011年辦理錄用手續(xù)的,招錄年度為2010年)。
2.事業(yè)單位新招聘試用(見習)期內以及事業(yè)單位有最低服務年限要求的人員。
3.在讀的全日制非2014屆畢業(yè)生。
4.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人員截止6月11日仍未取得畢業(yè)證的。
5.截止2014年6月11日服務未滿一屆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
7.曾被開除公職的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
8.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
9.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10.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相關條件的。
11.任職(工作)或服役期間發(fā)生重大責任事件;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
12.有法律、法規(guī)等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
四、報名、網上資格初審
(一)報名
報名統(tǒng)一在網上進行,不設現場報名點。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報考人員可在2014年6月11日9∶00至6月13日17∶00期間登錄“花溪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hxrsj.gov.cn)網上報名入口提交報名申請,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照片(jpg格式,50KB以下,130×160像素)。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考人員根據所報考崗位的要求,填寫《花溪區(qū)2014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考試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
報考人員報名時統(tǒng)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下同)。報考人員應準確留下聯系電話,并保持暢通。
根據黔人社廳通〔2014〕170號文件精神,本次公開招聘崗位中,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崗位不設置開考比例限制(具體情況見《崗位一覽表》),按實際網上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開考,但參考人員需達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及面試合格分數線以上,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具體合格分數線及相關要求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