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時間及地點:筆試時間初定為2015年1月24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科目及分值: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分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yè)科目測試,分值均為100分。公共科目筆試為《綜合基礎知識》,專業(yè)科目測試為《管理基礎知識》,考試內容均以2014年下半年發(fā)布的考試大綱為準。
凡有一科考試成績?yōu)闊o效成績的,不計算該考生筆試成績。
筆試成績可登陸巴南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查詢。
(二)面試
面試由區(qū)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凡考生筆試有1科缺考的,取消面試資格。
面試人選按擬招聘人數(shù)與面試人數(shù)1:2的比例,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出現(xiàn)并列時,則并列進入面試。面試比例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shù)至規(guī)定比例(遞減后的招聘崗位人數(shù)按“參加面試人數(shù)×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xiàn)小數(shù)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無法遞減的崗位,考生筆試成績須達到其他達到面試比例的崗位進入面試人員筆試最低成績及以上方可進入面試。
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該面試考官組應寫出書面報告,報區(qū)人力社保局備案。
面試時間及地點: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方式:考試考核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30%+專業(yè)科目測試×30%+面試成績×40%
考試考核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
六、體檢和考察、公示
(一)體檢
體檢人選按擬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根據(jù)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若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時,則依次按學歷、專業(yè)科目測試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體檢人員名單可登陸巴南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查詢。
體檢由區(qū)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轉發(fā)〈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特殊體檢標準(試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1〕38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3〕7號)要求, 并結合本行業(yè)或崗位實際要求執(zhí)行。
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2〕149號)規(guī)定,在指定體檢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區(qū)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y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二)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區(qū)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其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yǎng)、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tǒng)一組織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凡因體檢、考察、資格條件復查不合格或公示前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所出現(xiàn)的缺額,其缺額在報考該崗位面試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試考核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如遞補人選出現(xiàn)總成績并列,按本簡章確定體檢人選的原則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