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專及以上畢業(yè)生(2015屆畢業(yè)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報考興義市殯葬管理局火化工職位的學歷放寬至中專(技校、職高、高中);報考興義市教育局幼兒教師職位的學歷放寬到中專。
2、興義市任村(農(nóng)村社區(qū))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滿1屆以上,具有中專(技校、職高、高中)學歷的人員。
3、截止到2015年5月1日前由省級及以上統(tǒng)一選派到我市基層服務滿2年及以上的“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
4、具有中專(技校、職高、高中)學歷及以上興義戶籍的退役士兵。
5、興義戶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
6、現(xiàn)駐興義部隊服役的軍人隨軍家屬。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應聘職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和實際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
4、報考興義市教育局職位的應具有與報考職位層次、學科 (專業(yè))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報考初級中學教師職位的須具有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或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證;報考小學教師職位的須具有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證或小學教師資格證;報考幼兒教師職位的須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上學科(專業(yè))標注為“其他”的,依據(jù)考生畢業(yè)證書所示專業(yè)對應報考。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7年5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9年5月1日以后出生);興義市村(農(nóng)村社區(qū))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的人員必須任職滿1屆以上,報考年齡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備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興義市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招聘職位一覽表》附件一)。
7、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①截止到2015年5月1日前在職在編的公務員(含選調(diào)生)、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人員),(自收自支事業(yè)單位人員除外);
②截止到2015年5月1日前仍在崗的“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③定向到具體行業(yè)或單位的應屆畢業(yè)生;
④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
⑤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⑥任職(工作)或服兵役期間發(fā)生重大責任事件,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合格的;
⑦報考聘用后即構(gòu)成回避關系職位的人員;
⑧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⑨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⑩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