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
對考試、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人員,由江油市人社局在綿陽人事考試網、江油市政務網公示。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或調查線索,凡以匿名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擬聘人員公示結束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擬聘手續(xù);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且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種原因產生的空額,均不再遞補。
八、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將有效的畢業(yè)證、學位證(有學位要求的崗位)、招聘崗位要求的職稱資質證及以下材料送交招聘單位:
1、在職人員應在公示期滿后30日內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單位應聘的書面材料(通過江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后,在職人員再按招聘單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書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
2、下崗、失業(yè)人員應在公示期滿30日內提供戶口所在地縣級有關部門發(fā)放的《再就業(yè)優(yōu)惠證》或失業(yè)證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檔案管理機構出具的檔案管理證明;畢業(yè)兩年內尚未就業(yè)的普通大專院校全日制畢業(yè)生應在公示期滿30日內提供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未就業(yè)證明。
3、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在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就業(yè)報到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對報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并將擬聘用人員的相關材料報江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江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單位報送的審核確認材料,對擬聘用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核確認。在審核確認中發(fā)現有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如系報考者提供虛假證件或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通過江油市人社局審核確認的人員取得聘用資格。報綿陽市人社局備案完成后,按相關規(guī)定予以辦理聘用手續(xù)。
逾期未將上述材料送交招聘單位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招聘單位憑江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聘用確認通知,及時通知取得聘用資格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具體時間以招聘單位通知為準)到單位報到,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簽訂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
此次公開招聘人員,按照《四川省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的規(guī)定,實行事業(yè)單位聘用制管理。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九、其他事項
1.請報考者報名前務必認真閱讀公告,并對照公告和招聘崗位的具體要求,審慎選擇與自身條件完全相符的崗位進行報考。
2.本次公招有關調整、補充、提示及資格復審、面試、體檢等有關事項均在綿陽人事考試網或江油市政務網發(fā)布,請報考者及時查看。因不主動、不及時查看綿陽人事考試網上的相關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報考者本人負責。
3.請報考者在網上填報信息時最好留下兩種聯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在整個招聘工作期間(考試時除外)必須保持所留電話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及時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和主管機關。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4.身份證、準考證是報考者參加各科目考試、體檢等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在整個招聘工作中報考者須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證。網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