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試及資格復審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占70%,面試占3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每科卷面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8年4月21日(星期六),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憑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加分:
“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xiàn)突出的人員,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縣(市、區(qū))黨委、政府和省級機關、市(州)機關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
在“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表彰四川省“4·20”蘆山強烈地震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川委〔2013〕255號)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guī)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規(guī)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2018年4月24日前將準考證復印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立功受獎證書、表彰文件等)、本人聯(lián)系電話送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攀枝花大道東段512號,炳草崗竹湖園對面勞動大廈1008房間)。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加分人員情況在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攀西人才網(wǎng)公示。
4.成績查詢:筆試各科成績于2018年6月上旬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上公布。因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應于成績公布之日起2日內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申請查分,查分結果于6月中旬在該網(wǎng)站予以公布。筆試折合總成績和職位排名于6月下旬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公布,考生通過攀西人才網(wǎng)進行查詢。
筆試折合總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折合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35% +《申論》成績×35% +筆試加分
成績不進行四舍五入處理。
(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市級招考機關(單位)和縣(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具體負責。2018年6月下旬,根據(jù)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或有違規(guī)違紀情況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相關事宜在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攀西人才網(wǎng)公告。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應攜帶《2018年上半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一份(貼上照片)、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明確學位要求的職位)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xù)的原件及復印件,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其中,下列報考對象還須具備以下手續(xù):
1.2018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出具本人學生證和所在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及專業(yè)、學制、畢業(yè)時間等情況的證明。
2.報考“在川參加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須提供關于其參加服務基層項目的協(xié)議、服務年限以及服務期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服務期滿的考核結果等有關證明材料。參加“大學生村官”(限全省統(tǒng)籌選聘人員)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證明;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原件和復印件;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tǒng)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參加“社工人才百人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社和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