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試及資格復審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8年4月21日(星期六),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憑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3.筆試加分:
(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xiàn)突出的人員,在報考“5﹒12汶川地震”重災區(qū)機關公務員時,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縣(市、區(qū))黨委、政府和省級機關、市(州)機關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報考省內(nèi)其他地區(qū)公務員時,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縣(市、區(qū))黨委、政府和省級機關、市(州)機關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
(2)在“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表彰四川省“4﹒20”蘆山強烈地震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川委[2013]255號)表彰的,報考“4﹒20蘆山地震”重災區(qū)機關公務員時,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報考省內(nèi)其他地區(qū)公務員時,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guī)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規(guī)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2018年4月24日前將準考證復印件、報考信息表、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抗震救災表現(xiàn)突出人員持立功受獎證書、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聯(lián)系電話送交市公務員局(地址:東坡區(qū)學士街268號2-5辦公室,電話:38168528)。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
4. 成績查詢:筆試各科成績于2018年6月上旬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www.scpta.gov.cn)上公布。由于閱卷工作采用了分數(shù)處理自動化系統(tǒng),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原則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請。因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應于成績公布之日起二日內(nèi)登陸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提交申請,查分結(jié)果于2018年6月中旬在該網(wǎng)站公布。據(jù)西南農(nóng)業(yè)人才網(wǎng)(www.tr-twitter.com)了解,筆試折合總成績和職位排名于2018年6月下旬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眉山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mspta.gov.cn)和眉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wǎng)(http://www.scms.hrss.gov.cn)上公布。
筆試折合總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折合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35% +《申論》成績×35% +筆試加分(成績不進行四舍五入處理)
(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于2018年7月上旬前進行,根據(jù)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數(shù)達不到該職位錄用名額3倍的,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可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進入面試;自愿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由此出現(xiàn)的缺額經(jīng)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遞補人員進入面試前需進行資格復審。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和面試人員名單在眉山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mspta.gov.cn)和眉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wǎng)(http://www.scms.hrss.gov.cn)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