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錄名額
職位編碼 | 招錄機關 | 內設機構 | 機構性質 | 職位名稱 | 職位類別 | 職位簡介 | 擬任職務 | 招錄名額 | 考錄對象 | 學歷 | 學位 | 專業(yè) | 咨詢電話 |
38100017 | 四川省水利廳 | 四川省水利發(fā)展保障中心 | 行政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 | 節(jié)水與水文 | 綜合管理(省市縣級) | 從事水文、節(jié)水工作 | 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 | 2 | 2021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和符合條件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 |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 | 碩士及以上 | 水文學及(與)水資源、水利水電工程、水利工程、農業(yè)水土工程、農業(yè)工程 | 028-61528703 |
38100018 | 四川省水利廳 | 四川省水利發(fā)展保障中心 | 行政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 | 財務管理 | 綜合管理(省市縣級) | 從事財務管理、會計核算等工作 | 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 | 1 | 2021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和符合條件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 |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 | 碩士及以上 | 會計學、會計碩士、財務管理、企業(yè)管理、財政學、金融學、金融、應用金融、金融與管理、農業(yè)經濟管理 | 028-61528703 |
38100021 | 四川省水利廳 | 四川省水利發(fā)展保障中心 | 行政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 | 水利建設管理 | 綜合管理(省市縣級) | 從事水利行業(yè)建設管理、水利建設市場管理、水利工程電子招標等工作 | 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 | 2 | 2021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和符合條件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 |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 | 碩士及以上 | 水利水電工程、水工結構工程、水利工程、農業(yè)水土工程 |
028-61528703 |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招錄采用網絡方式報名。報名時間為2021年2月24日至3月2日上午8:00,報名網站為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http://rst.sc.gov.cn/)“人事考試”專欄。資格審查工作由招錄機關(單位)負責,貫穿考錄全過程。任何時候發(fā)現(xiàn)報考者有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弄虛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試、錄用資格,所產生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絡報名
1.職位選擇。報考者登陸報名網站,查閱“公告”“公招職位表”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招錄職位。報考人員應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有關信息進行報名,并且只能選擇一個招錄職位,報名時填報的身份證信息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保持一致。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完整填寫《2021年上半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同時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在《報名信息表》上傳照片處下載)進行照片處理,并按網絡提示上傳照片。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令第30號)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者請于2021年2月24日至3月3日上午8:00期間,登陸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據(jù)西南農業(yè)人才網(www.tr-twitter.com)了解,資格初審合格者,按網絡提示打印《報名信息表》2份,供資格審查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
(二)確認繳費
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請于3月4日上午8:00前登陸報名網站確認繳費。按照四川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yè)性收費的通知》(川發(fā)改價格〔2017〕472號)規(guī)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確認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下列報考省級機關(單位)且符合減免報考費用條件的考生,通過資格初審后,于3月2日前(工作日內)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試測評基地(成都市三槐樹路2號)現(xiàn)場辦理減免手續(xù)。不方便到現(xiàn)場辦理的考生,須撥打聯(lián)系電話(028-86759175)確認后,通過傳真或郵箱傳送減免報考費用所需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手續(xù)。
1.《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和《四川省社會救助實施辦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號)規(guī)定的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村家庭考生,憑縣(市、區(qū))民政部門發(fā)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2.農村貧困家庭考生,憑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考生,憑有關部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或民政部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