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體檢、考察及公示
(一)體檢
體檢由中共攀枝花市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實施,在指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nèi)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
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nèi),提出書面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缺額,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二)考察
市級招考機關(單位)和縣(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報考資格復審和全面考察。
報考資格復審主要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chǎn)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中共攀枝花市委組織部將查詢體檢合格人員社會信用記錄情況,招考單位將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嚴格審核人事檔案、同本人面談等方式,對考察人選進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質(zhì)、道德品行、能力素質(zhì)、心理素質(zhì)、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疾烊诉x達不到公務員應當具備的條件或者不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缺額,經(jīng)中共攀枝花市委組織部核準,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經(jīng)體檢合格后進入考察。
(三)公示
擬錄用人員確定后,由中共攀枝花市委組織部在攀西人才網(wǎng)進行公示。公示內(nèi)容包括錄用機關名稱、擬錄用職位,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yè)、畢業(yè)院校(或原工作單位)、準考證號、考試總成績、職位排名,同時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錄用。公示期間及公示后,因報考者放棄或其他原因出現(xiàn)的職位缺額,不再遞補。
六、錄用審批及試用期、最低服務年限
(一)考試、體檢、考察并經(jīng)公示合格者,由中共攀枝花市委組織部辦理錄用手續(xù)。被錄用的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到用人單位報到。不按時報到的,取消錄用。
(二)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對新錄用公務員的管理,按照公務員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