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體檢
(一)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和《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07號)執(zhí)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zhí)行。
(二)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由我院組織在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隨面試結果公布。
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單位規(guī)定的期限內完成規(guī)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
(三)復檢及遞補
除按規(guī)定應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體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1次,復檢由我院指定到除原體檢醫(y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因體檢人員自動棄權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xiàn)的空額,按照該崗位面試通過人員的排序,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如該崗位所有面試通過人員的體檢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七、考核
我院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yǎng)、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對考核中取消報考資格以及通過考核的報考者在公示前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空額,可按該崗位面試通過人員的排序,依次等額遞補人選進行體檢和考核,如該崗位所有面試通過人員的綜合考核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八、公示
面試、體檢、考核合格者,我院將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和四川省林業(yè)科學研究院官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并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人員資格,不再予以審核確認;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可先進行審核確認,但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或聘用人員資格。公示期間因被公示人棄權或因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xiàn)的空額按該崗位面試通過人員的排序,依次等額遞補人選進行體檢、考核和公示,如該崗位所有面試通過人員公示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公示后因擬確認人員棄權等原因出現(xiàn)的招聘名額空額,不再遞補。
九、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xù)
公告公示無異議人員由我院通知報送以下材料的時間
和地點。
(一)在職人員應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招聘單位應聘的書面材料(通過四川省林業(yè)和草原局審核確認后,在職人員再按招聘單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或者同意流(調)動的書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
(二)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面試資格審查時尚未畢業(yè)或已經畢業(yè)尚未獲得學位證書的人員應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過四川省林業(yè)和草原局審核確認取得聘用人員資格后,未按規(guī)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擬聘(聘用)人員資格。因以上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服務年限
錄用后,聘用人員在院最低服務年限5年(經組織安排工作變動的除外)。
十一、有關咨詢、監(jiān)督電話
咨詢電話:四川省林業(yè)科學研究院人事處028-83220292,83222602;
監(jiān)督電話:四川省林業(yè)科學研究院紀委辦公室028-83230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