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人事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和原四川省人事廳《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的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據西南農業(yè)人才網(
www.tr-twitter.com)了解,瀘州市納溪區(qū)農業(yè)相關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4名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備招聘職位要求具體條件如下:
主管部門 |
招聘單位 |
職位名稱 |
職位編碼 |
招聘人數 |
報名條件 |
開考比例 |
專業(yè) |
學歷 |
年齡 |
納溪區(qū)城市管理局 |
納溪區(qū)園藝綠化管理所 |
工作人員 |
2011123010 |
1 |
園藝景觀設計、風景園林規(guī)劃與設計、園藝設計、景觀建筑設計、環(huán)境藝術設計 |
大專及以上 |
30歲及以下 |
3:1 |
納溪區(qū)城市管理局 |
納溪區(qū)園藝綠化管理所 |
工作人員 |
2011123011 |
1 |
園藝施工、園藝技術、園林技術、園林工程技術、園藝綠化、園藝學、園林學 |
大專及以上 |
30歲及以下 |
3:1 |
納溪區(qū)水務局 |
合面水利工作站 |
專業(yè)技術人員 |
2011123017 |
1 |
水利水電工程、水利工程、水利水電建筑工程 |
大專及以上 |
35歲及以下 |
3:1 |
納溪區(qū)畜牧局 |
納溪區(qū)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
專業(yè)技術人員 |
2011123020 |
1 |
動物科學、動物醫(yī)學、動物營養(yǎng)、動物防疫與檢疫、畜牧獸醫(yī)、畜牧 |
本科及以上 |
30歲及以下 |
3:1 |
其中:學歷以畢業(yè)證書記載為準;專業(yè)以畢業(yè)證書或學位證書記載為準。
2011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本次僅教育系統(tǒng)招聘)必須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職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并憑證書辦理聘用手續(xù);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符合職位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yè)證、資格證書等。未在規(guī)定時間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聘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考聘環(huán)節(jié),責任由本人自負。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或行政開除處分的。
2.有違紀違法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3.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或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此次所有職位全部實行網絡報名、繳費。網絡報名時只審查照片質量,不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在面試前由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審查。考生在報名時務必要注意職位條件和要求,特別是“專業(yè)、學歷、學位、年齡及其他條件”,對照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職位條件和要求的職位報名,對于在任何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考生不完全符合職位條件和要求的,均要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且后果自負。
網絡報名時間:3月22日9:00--3月28日24:00。
(一)網絡報名
據西南農業(yè)人才網(
www.tr-twitter.com)了解,報名網站為瀘州人事考試網(www.lzrsks.gov.cn)。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選擇職位。考生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公告”等相關信息,了解招考職位所規(guī)定的范圍、對象、條件、報名程序、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然后根據自身的實際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職位進行報名。
2.填報信息。考生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切記注冊用戶名和密碼),如實、準確填寫報名信息。
3.上傳相片。報名后,按網絡提示上傳JPG格式、大小15—20K的考生近期免冠證件照。
4、照片審查:在考生上傳相片后1個工作日內由區(qū)考試中心和報考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對考生相片質量進行審查,審查結束時間為3月29日18:00。
5、年齡要求。年齡以有效身份證記載為準,計算截止至2011年3月28日,如30歲及以下是指1981年3月28日及以后出生。
(二)網上繳費
相片質量合格的考生,須及時按網絡提示進行網上繳費,網上繳費結束時間為3月30日24:00。按照規(guī)定繳納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50元,共計100元。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網絡報名成功且符合下列減免條件的考生,于3月30日17:00前的工作日內(雙休日、節(jié)假日除外)到納溪區(qū)考試中心(聯系電話:4212407)遞交減免申請材料(身份證和相關證明),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其中:第1種情形的特困考生憑縣(區(qū))民政部門發(fā)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第2種情形的特困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或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第3、4種情形的特困考生憑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1.《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規(guī)定的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考生;
2.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考生;
3.《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四川省農村扶貧開發(fā)規(guī)劃(2001—2010年)的通知>》確定的農村絕對貧困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災難等導致一時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難家庭考生。
(三)打印報名表
成功繳費后的考生,應及時登陸瀘州人事考試網(www.lzrsks.gov.cn),按網絡提示打印《報名信息表》二份并保存好,供資格審查時使用。
(四)打印準考證
據西南農業(yè)人才網(
www.tr-twitter.com)了解網上報名及繳費成功的考生,憑報名時網絡反饋的報名序號、身份證號、姓名,于4月9日9:00---4月15日18:00前登錄瀘州人事考試網(www.lzrsks.gov.cn)打印本人準考證,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和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常住人口登記表)到準考證指定的地點參加筆試。逾期未打印準考證或相關證件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不能參加考試,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五)報名注意事項
1.考生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
2.考生必須準確、真實、完整地填寫信息;
3.考生報名與考試使用的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
4.對參加國家、省和市(州)“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者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志愿者服務期滿且經縣級組織、人事部門考核合格,在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折合后的筆試總成績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規(guī)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則加分。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全省“一村一名大學生干部”計劃的大學生村干部,服務期滿且經縣級組織、人事等部門考核合格,在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在折合后的筆試總成績中加2分,被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評為優(yōu)秀的(不包括年度考核優(yōu)秀)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數和獲獎次數累積計算。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在4月15日以前,將有關證明材料交到納溪區(qū)考試中心 (電話:4212407)審查確認加分。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已享受加分政策進入機關事業(yè)單位的考生,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5. 所有考試招聘信息唯一指定發(fā)布網站是納溪人事在線 (www.nxrsrc.com)。因報考者不主動、不定期、不在《公告》約定時間內登錄納溪人事在線查閱考試動態(tài),導致本人不能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遞補、聘用的,責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擔。
三、考試
(一)開考比例:實際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應不低于3:1(特殊職位,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經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可放寬到2:1),達不到這一開考比例的,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門相應調減或者取消該職位的招聘人數。
(二)筆試
1.筆試內容:《綜合知識》和《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兩科(均不指定書目)。其中《綜合知識》包括:時事、法律、管理、政治理論、公文寫作、職業(yè)道德、人文與科技、事業(yè)單位知識等。
2.考試時間:2011年4月16日。
3.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4.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于5月5日前通過納溪人事在線 (www.nxrsrc.com)公布。
5.筆試查分事宜:考生可憑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查詢個人筆試成績;考生如對本人考試成績有疑問的,可于5月5日—5月7日登錄“瀘州人事考試網”申請查分,查分結果于5月10日公布。
6.形不成競爭職位的筆試成績合格線:若某職位由于缺考、違紀等原因形不成競爭的,該職位考生筆試成績達到或高于本次納溪區(qū)事業(yè)單位參考人員筆試平均成績的為合格,低于平均成績的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筆試缺考人員視為自動棄權,不能參加面試。
(三)面試
據西南農業(yè)人才網(
www.tr-twitter.com)了解,1.面試人員的確定: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人數的3倍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確定進入面試,實際參考人數小于招聘人數3倍的,所有參加完筆試的考生都進入面試,但形不成競爭職位的考生筆試成績低于合格線的除外)。
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于5月20日前通過納溪人事在線(www.nxrsrc.com)公布,請考生注意關注。
2.資格審查:所有進入面試的人員要先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的才可以參加面試。首次資格審查時間為5月24日-5月25日,因資格審查不合格或不按時參加資格審查的,可由主管部門報經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依次等額遞補,但每個職位原則上只遞補一次。遞補參加資格審查的截止時間為5月26日18:00。
3.注意事項:考生在資格審查時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報考教育系統(tǒng)職位的2011年畢業(y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持學校學生處或院系出具的有效證明)和職位要求的相關證件證明的原件、復印件各1份,同底1寸免冠彩色近照2張及《報名信息表》2份。其中,幾類報考對象還須具備以下手續(xù):
(1)公安部門、監(jiān)獄勞教系統(tǒng)、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出具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2)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在職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人員,須由工作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3)由單位出資引進或培訓的人員,與單位約定了最低服務年限且服務年限未滿者,須出具用人單位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4)委培生、定向生須由原委培、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4. 面試時間地點:面試時間在5月28日,具體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5.面試繳費:資格審查通過的人員,應按規(guī)定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并注意領取《面試通知書》。
(四)成績的計算和公布:
1.筆試成績
《綜合知識》滿分為100分,《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滿分為100分。
筆試成績=綜合知識×50%+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50%+政策性加分。
2.綜合成績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在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公布。
四、體檢及考核
(一)體檢人員的確定: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照招聘職位數依次等額確定體檢對象(綜合成績并列的,按照筆試成績排序,筆試成績仍然并列的,按綜合知識成績排序,所有成績都并列的,再次組織面試進行篩選)。若某職位由于缺考、違紀等原因形不成競爭的,該職位考生面試成績低于80分的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體檢,不能直接確定為聘用人員。未參加面試的人員及考試中違規(guī)違紀被取消考試成績或考試資格的人員,不能遞補參加體檢及考核。
(二)體檢組織及標準:體檢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由招聘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根據招聘職位要求,參照人事部、衛(wèi)生部印發(fā)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確定,同時要遵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切實做好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10〕22號)的規(guī)定。
用人單位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之日起七日內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單位規(guī)定的期限內完成規(guī)定項目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
(三)考核: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由主管部門對應聘者進行考核,考核主要審查考生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審查考生聘用成績和所提供的資料、證明、證件(學歷學位、身份、資格等證件)、檔案是否真實,審查政治思想、個人誠信、道德品德、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以及報考崗位要求,調查考生單位及有關人員對其評價?己瞬缓细竦,取消聘用資格;對考核發(fā)現雖符合報考條件但德才表現較差、反映較差以及有嚴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暫緩直至取消聘用資格。
(四)遞補: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個人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額,單位決定遞補的,由主管部門報經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可依次等額遞補。單位決定不遞補的,經主管部門同意后書面報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五)時間:體檢、考核工作原則上在2011年6月底前完成。
五、公示與聘用
對考試、考核、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在納溪人事在線(www.nxrsrc.com)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
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由招聘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報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辦理占編聘用等有關手續(xù)。受聘人員如系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應當先依法終止或者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勞動合同,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解除或終止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勞動合同的,不予聘用。
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聘用文件發(fā)出后,因個人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額,不再進行遞補。
事業(yè)單位招聘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被聘用的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三年內取消報考納溪區(qū)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資格。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一)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
(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三)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按照人事考試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的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七、公告解釋權
本公告由瀘州市納溪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政策咨詢電話: 0830-4212407、4215387、4282240(教育系統(tǒng))、4211429(衛(wèi)生系統(tǒ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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