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18周歲以上(1995年7月1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歲以下(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招聘崗位,戶籍不限;
4、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資格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定向到具體行業(yè)或單位的應屆畢業(yè)生(服務期未滿的特崗教師不能報考);
2、在讀的非應屆大中專畢業(yè)生;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人員;
4、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2008年1月1日以后招錄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
五、報名、資格審查及加分政策
(一)報名及審查
報名由市招聘辦統(tǒng)一組織,具體報名工作由市招聘辦和各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
1、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本簡章,提交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根據(jù)所報崗位要求,如實填寫《安順市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見附件二),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委托他人報名,若報名信息出現(xiàn)上述情況,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責任。按照公布的招聘條件和要求,報考人員須持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同時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正面彩色照片3張。據(jù)西南農(nóng)業(yè)人才網(wǎng)(www.tr-twitter.com)了解,已就業(yè)人員須持原單位和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須持縣級及以上項目辦同意報考證明,“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居、社區(qū))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須持縣級及以上引導辦同意報考的證明。凡弄虛作假的,經(jīng)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有關證件與筆試、專業(yè)(技能)測試、面試時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2、資格審查。招聘單位根據(jù)報考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對照本簡章及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報名資格初審,經(jīng)初審合格的予以確認。資格初審由各招聘單位負責,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不得拒絕報名;對初審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公開招聘工作的始終,在公開招聘過程任一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資格條件不符合招聘簡章要求的,考試成績無效,取消其應聘資格。
3、報名確認。資格審查通過的報考人員,根據(jù)物價部門核準的收費標準,按每人90.00元繳納報名費。
報名時間: 2013年7月18日至7月20日,上午9:00-下午16:00。
報名地點:安順市人才市場(中華東路市公路管理局對面)。
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發(fā)票于2013年8月1日至2日到報名點領取《筆試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