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錄用的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不按時報到的,取消錄用,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庫。
(二)新錄用的公務員(參公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招考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職;試用期間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或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錄用。新錄用的公務(參公人員)員應在試用期內進行初任培訓,沒有基層工作經歷的,用人單位應當安排到基層工作兩年。
(三)新錄用的公務員(參公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否則不得辭職,不得調離所報考州、縣(市)、鄉(xiāng)(鎮(zhèn))級機關,未經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不得參加其他機關公務員考試。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通過借調、調動及其他方式擅自變更新錄用公務員的最低服務年限。
八、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考錄在州、縣(市)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下,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各招考單位設立考錄監(jiān)督小組,并在網上公布監(jiān)督人員姓名及聯(lián)系電話,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若有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guī)行為,一經查實,按《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09〕126號)等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九、本公告由州委組織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相關事項提示:
1. 招考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由州委組織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公務員局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和涼山人事考試網(lsz.scpta.gov.cn)上公告。
2. 根據《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guī)定,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責令改正、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錄用、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等相應處理。違紀情節(jié)嚴重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向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學校)通報,追究其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請考生網上報名時最好留下兩種聯(lián)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在報名參考特別是資格復審和面試期間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錄機關。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4.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5.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