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核
考核按照《宜賓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聘用考核暫行辦法》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綜合考察,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
七、遞補
未通過體檢、考核或因考生自動放棄而出現(xiàn)的空額,可依次等額遞補體檢、考核對象。如遞補考生達不到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能力水平的(總分低于60分),不再遞補。
八、公示
考評、體檢、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宜賓人事考試網、中國三江人才網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在公示期間因自動棄權或因被舉報查實取消聘用資格而產生的空額,經研究同意可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九、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xù)
(一)公示無異議者,由市林業(yè)局和用人單位對報考者所提供的有效的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有效的人事檔案管理機構出具的檔案管理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再進行審查,確認無誤后,按程序報送市人社局審核確認。其中,在職人員還應提供原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單位應聘的書面材料(通過審核確認后,在職人員還須按招聘單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勞動〈聘用〉關系的書面通知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
(二)通過審核確認的人員,取得聘用資格。取得聘用資格的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單位報到,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簽訂事業(yè)單位人事聘用合同,實行事業(yè)單位聘用制管理。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過審核確認后,未按規(guī)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棄權,取消其擬聘(聘用)人員資格。因以上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九、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招聘嚴格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對違法亂紀、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發(fā)現(xiàn),即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對違反招聘紀律的相關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政紀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監(jiān)督電話:0831-8229244、0831-8229410
十、特別提示
(一)招聘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將在中國三江人才網和宜賓人事考試網上及時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報名、專業(yè)考評、體檢、遞補、聘用等的,責任自負。
(二)請報考者確保聯(lián)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十一、本公告由宜賓市林業(yè)局負責解釋。
宜賓市林業(yè)局
201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