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網上繳費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請按網絡提示繳納筆試考務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每科繳費50元。繳費時間截止2015年4月9日上午10︰00時前。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網絡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減免考試考務費(含筆試考務費和面試考務費):
1.根據《國務院關于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國發(fā)〔2007〕19號)、《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城鄉(xiāng)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意見》(川委發(fā)〔2005〕9號)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規(guī)定的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村家庭報考者;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四川省農村扶貧開發(fā)規(guī)劃(2001-2010年)的通知>》確定的農村絕對貧困家庭報考者;
3.因疾病、意外災難等導致一時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難家庭報考者;
4.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報考者。
符合上述第1項情形的報考者憑區(qū)縣民政部門發(fā)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第2、3項情況的報考者憑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第4項情況的報考者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
2015年4月8日上午12:00時前,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和上述有效證明到樂山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樂山市市中區(qū)團山街555號,電話0833-2431510)辦理減免筆試考務費手續(xù)。面試考務費在領取面試通知書時辦理減免手續(xù)。報考者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
5.崗位調整。筆試開考比例為有效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之比不低于3∶1(部分緊缺急需專業(yè)技術崗位放寬到2∶1),未達到本公告規(guī)定的開考比例的,由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調減該崗位招聘名額或取消該招聘崗位。據西南農業(yè)人才網(www.tr-twitter.com)了解,調減或取消的情況,由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4月12日前在樂山人事考試網(http://www.lspta.gov.cn/)向社會公布。取消崗位中繳納筆試考務費報考者所繳費用,2015 年4月20日前通過互聯(lián)網自動退回到繳費報考者報名時繳費的銀行卡賬戶。
(三)打印報名表
上傳相片合格并繳費成功的報考者,應及時登陸樂山人事考試網(http://www.lspta.gov.cn/),按網絡提示打印《報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試資格審查時使用。
(四)打印準考證
網上報名并繳費成功的報考者,于2015年4 月21日至4月25日24:00憑報名時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登陸樂山人事考試網(www.lspta.gov.cn)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在打印準考證前,報考者必須在網上簽訂人事考試誠信承諾書。在考試當天,報考者須持本人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不含舊版一代身份證和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按準考證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逾期未打印準考證或未按要求簽訂誠信承諾書,以及相關證件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考者自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