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等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阿壩州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下同)388名,據西南農業(yè)人才網了解,本次阿壩州各級農業(yè)相關單位將招聘25名畜牧獸醫(yī)類、飼料與動物營養(yǎng)、獸醫(yī),林學,農村經濟管理或農業(yè)經濟管理類,森林資源保護相關專業(yè)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abrsj.gov.cn/、四川人事考試網http://www.scpta.gov.cn/網站發(fā)布):
一、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錄對象:
1.招錄對象中的“不限”是指:2016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和符合職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6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必須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職位條件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錄用手續(xù);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huán)節(jié),責任由本人自負。
2. 招錄對象中的“具有兩年以上工作經歷的縣鄉(xiāng)事業(yè)編制人員”是指:截至2016年3月17日,在阿壩州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已滿2年且歷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縣鄉(xiāng)事業(yè)編制人員(含行政機關工勤人員,不含參公人員)。
3. 招錄對象中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截至2016年3月17日,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在阿壩州參加“一村(社區(qū))一名大學生”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以及在阿壩州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兩年以上、考核合格的人員。
(二)招錄范圍
招錄范圍中的“阿壩州常住戶口”是指:截至2016年3月17日,在阿壩州落戶三周年以上,州外戶籍考生在我州大中專及以上院校的集體戶口不視為阿壩州戶籍。
招錄范圍中的“阿壩州生源地”是指:大學入學前(高考)的戶籍所在地在阿壩州。
(三)學歷要求
學歷中的“高中(中專)及以上”中的“高中(中專)”是指:必須在2016年3月17日前完成學業(yè),取得畢業(yè)證書,且非在校在讀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