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法律法規(guī);
3.具有良好的品行品;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6年12月18日);
6.取得所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證書(學歷證書取得截止時間為2016年12月18日);
7.招聘崗位有戶口限制的,報考人員須在2016年12月18日及以前已取得招聘崗位所要求的戶口。應聘人員配偶或父母所在地在城口縣的,可視為考生戶口在城口縣;
8.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一覽表》);
9.符合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
(二)以下人員不屬本次公開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曾被開除公職和開除黨籍、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間受開除學籍及留校察看等學校處分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城口縣機關事業(yè)單位的正式在編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及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項目服務人員;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人員。
正在全日制高校脫產就讀的2017年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后才能報考。
四、報名
應聘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單位中一個崗位報名,按各報考崗位競爭,分別聘用。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統(tǒng)一參照重慶市人力社保局發(fā)布的《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見附件2)。
因“城口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網上報名系統(tǒng)”正處于集約化搬遷期間,本次招聘只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進行,不接受電話、傳真及網上報名。
(一)報名時間:2016年12月19日—12月21日9:00—12:00,14:30—17:30。
(二)報名地點:城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城口縣葛城街道北大街45號5樓),聯(lián)系人:冉老師,咨詢電話:023-59225936。
(三)報名所需材料
1.《城口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見附件3)原件,電腦填寫后打印,手簽姓名;
2.與《報名表》所貼照片一致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以姓名+身份證號命名)。
(四)填寫報名表。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本簡章及《一覽表》,經對照符合招聘崗位的各項招聘條件,且本人畢業(yè)證書所列專業(yè)或所學專業(yè)名稱與崗位要求的專業(yè)名稱一致后,填寫報名表。
(五)提交報名申請?h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進行辦理。如需委托他人報名,提供上述所需資料外同時應出具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六)實行誠信報考制度。工作人員只對《報名表》手簽姓名及照片清晰度進行審查。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信息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對偽造、變造、冒用有關證件、材料騙取考試資格,惡意干擾正常報名秩序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5年內不得報考城口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七)報名合格的人員,按規(guī)定繳納考務費。繳納考務費的人員,于2017年1月3日9:00—12:00,14:30—17:30在報名處憑身份證原件領取準考證,并在考試當天持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準考證指定的考試地點參加考試。如需委托它人領取準考證,應出具委托書、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1份。逾期未領取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