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1. 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8周歲(本簡章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5年8月18日);
2. 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聘用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體檢標準;
3. 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詳見附件1、2、3);
4. 符合事業(yè)單位公開招(選)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二)面向優(yōu)秀村(社區(qū))干部招聘的職位,要求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萍耙陨蠈W歷,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且截止2015年8月18日擔任沙坪壩區(qū)行政區(qū)域內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村(社區(qū))委會主任3年及以上,或擔任社區(qū)其他專職工作者或村五職干部6年及以上。其中,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村(社區(qū))委會主任任職年限可以合并計算,其他專職工作者或村五職干部任職年限可以合并計算。任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村(社區(qū))委會主任任職年限可以視為其他社區(qū)專職工作者或村五職干部任職年限。若以前曾任上述職務1年以上,中間有間斷,后又擔任上述職務的,可以合并計算任職年限。
(三)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5年應屆全日制畢業(yè)生;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崗位明確要求有工作經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工作經歷的計算時間截止為2015年8月18日,且按照“對年對月”的原則進行計算;若無連續(xù)工作經歷的,仍按照“對年對月”的原則進行累計計算。高校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五)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在報名前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六)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yè)的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四、報名程序
(一)本次面向優(yōu)秀村(社區(qū))干部招聘的崗位(詳見附件2)實行現場報名,報名人員只能選擇一個招聘職位報考,按各報考職位分別競爭,分別聘用。請符合條件的人員于2015年8月19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8:00)在沙坪壩區(qū)政府(鳳天大道8號)二樓人社局會議室進行現場報名,報名時需提供本人向所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工)委提交的書面報考申請、所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工)委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黨(工)委公章的推薦表(附件6)、任職文件(當選證書)、畢業(yè)證、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面向優(yōu)秀村(社區(qū))干部招聘的崗位不接受電話報名、傳真報名和網上報名。本人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報考者可委托他人報名,但須出示本人及委托人簽名的委托書、報名所需相關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經現場資格審查合格者,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填寫《報名登記表》,并按規(guī)定繳納筆試考務費。(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參加考試的,考務費不予退還,如發(fā)現有報考條件不符合的已繳費考生,通過電話或短信息通知取消報名資格并退還考務費)。
報考面向優(yōu)秀村(社區(qū))干部招考崗位的人員,經區(qū)人力社保局進行資格初審合格后,對擬同意報名人員在所在鎮(zhèn)(街道)、村(社區(qū))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不影響報考的,方可報考。
考生憑身份證于2015年9月11日上午9:00—12:00在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